2012年5月9日 星期三

擬定臺北市中山區長安段一小段345地號等20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概要案



壹、基地基本資料

一、基地位置

本更新單元地處臺北市中山區東南側,東鄰復興北路、西鄰長安東路二段201巷、北鄰復興北路36巷、南鄰長安東路二段等計畫道路所圍之街廓內南側。更新單元東北側鄰近捷運文山內湖線南京東路站、南側鄰近捷運板南線忠孝復興站,周邊包含中山女高、敦化國中、敦化國小、中正國小、朱崙公園、敦中公園及國光客運機械廠等多處公共設施及機關用地。















二、更新單元範圍

本案更新單元坐落於臺北市政府民國9918日(府都新字第09805231100號)函公告實施「劃定臺北市中山區長安段一小段345地號等20筆土地為更新單元」都市更新計畫案範圍內。

本案更新單元範圍之土地為中山區長安段一小段345346347348349350351352353354355356357357-1358358-1359359-1360360-1地號等20筆土地,其總面積為1590.00 ㎡。

本案更新單元內南側之348349350351352353354355356357357-1地號等11筆土地,坐落於臺北市政府民國99427日府都新字第09930387100號公告「臺北市中山區長安段一小段348地號等11筆土地空地綠美化」計畫範圍內,參與「臺北好好看」系列計畫系列二北市環境更新、減少廢棄建物計畫,面積為1,069.00 ㎡,佔更新單元總面積67.23%



















三、實施者、規劃單位介紹
()        人:尚志資產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預定實施者:尚志資產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建築規劃:三大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都更規劃:台北再開發規劃股份有限公司。

四、案件申辦進度
業於99.10.13舉辦自辦事業概要公聽會,事業概要案亦依100.6.8府都新字第09932001400號函核准在案,事業計畫研擬中。

貳、獎勵容積申請
一、法令依據
()都市更新容積獎勵 
本案擬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44 條、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19 條等規定申請容積獎勵。
(
) 「臺北好好看」系列計畫系列二建築容積獎勵
本案擬依據臺北市政府中華民國98331日府都新字第09830300300號函公告「『臺北好好看』系列計畫系列二:北市環境更新、減少廢棄建物」規定申請容積獎勵。
() 容積移轉移入建築容積
本案擬依據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及臺北市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審查許可條件申請容積移入。

二、申請獎勵容積及項目
()申請獎勵容積 本案擬申請容積獎勵面積為三部分,都市更新容積獎勵2,317.51 (23.95%),「臺北好好看」系列計畫系列二建築容積獎勵 671.85 (6.94%),容積移轉移入建築容積為 2,903.04 (30.00%),獎勵後總容積為15,569.20 ,實際容積獎勵額度應以未來臺北市政府核定公告之事業計畫內容為準。
(
)申請獎勵容積之項目 擬申請容積獎勵之項目有:
(1)△F3
更新時程獎勵;
(2)△F4-2
協助開闢毗鄰基地都市計畫公共設施所需成本經費;
(3)△F5
更新單元規劃設計獎勵。
參、建築規劃設計
一、建築物配置、量體、造型、色彩
本案更新後規劃暫擬興建SRC 造之建築物一幢,地上24 層、地下6層之集合住宅。 

本案建築物量體採古典的三段式操作方式,分為裙樓部、塔樓部與頂部,在人性尺度(Human Scale)上:裙樓部延伸復興北路與長安東路的騎樓設計與沿街的商業行為。在街道尺度(Street Scale)上:塔樓部跨過捷運高度後,以調和周邊大型建築物造型及色彩的高級住宅單元呈現。在城市尺度(City Scale)上:頂部延續原設計概念的古典元素,以適當之高度與量體調和區域之都市天際線。 





二、人車動線設計原則

人行動線部份:延伸復興北路與長安東路的騎樓設計,將商業行為之出入口放置於復興北路側,住宅的出入口放置於長安東路側,避免互相干擾。

車行動線部份:地下停車空間的車行出入口設置於長安東路側,避開較高車流量之復興北路,並儘量遠離復興北路與長安東路交叉口。


三、景觀植栽設計構想

本案屬於都市商業區土地之建案,並有設置騎樓,在有限的軟舖面空地面積內,設計上的策略是將法定空地集中留設,嘗試多以原生種之喬木、灌木、草花並輔以少量水景進行多層次植栽。舖面部分,全區人行道舖面材質考慮耐久性、止滑與平整度,露天的部分並採明溝設置,確保良好的排水能力





四、防災與逃生避難計劃

本案建築本體為地上24層單棟建築,基地東側及南側配合現況留設騎樓,基地西側配合都更留設行人步道開放空間,並將法定空地集中留設。且經檢討消防車輛救災動線及消防車輛救災活動空間皆符合內政部消防動線指導原則之要求


肆、實施方式及有關費用分攤
一、實施方式
本案係由更新單元內土地所有權人發起,於更新事業概要階段暫擬以權利變換方式實施,後續於更新事業計畫階段實施方式以權利變換或協議合建或其他方式實施,由未來實施者與相關權利人協調後,於都市更新事業計畫中敘明。

二、有關費用之分攤 
辦理都市更新事業所需費用由實施者先行墊付,後由更新單元內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以及相關權利人,以更新後房地折價抵付共同負擔支付實施者


伍、拆遷安置計畫
一、在拆遷補償費用部分
目前暫依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4 條規定,主管機關實施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內建築及農作改良物物拆遷補償暨違章建築處理,準用臺北市舉辦公共工程對合法建築及農作改良物拆遷補償暨違章建築處理有關規定之標準辦理。未來實施者與相關權利人協調後,依更新事業計畫核定結果為準

二、在拆遷安置費用部分
未來實施者與相關權利人協調後,依更新事業計畫核定結果為準

陸、財務計畫
一、成本說明
本計畫未來將依法委託三家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查估更新單元內土地及建築物價值,其他各項成本將依據「臺北市都市更新審議作業相關規範彙編」之規定辦理。本階段所提供各項成本、費用及收益等金額僅係概估值,實際數字依事業計畫核定公告為準

二、更新事業實施經費
本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費用總額預估為2,033,558,289 元,未來實際費用應以臺北市政府核定公告之事業計畫內容為準
 柒、實施進度
本案預計自民國101年6月都市更新核定公告,至民國1053月完成,即45個月完成。本實施進度為預估時間,將依實際情形調整。
 捌、公聽會會議記錄
一、事業概要案-公聽會記錄回應綜理表
開會時間: 民國99 1013 (星期三) 下午15 時至1630 
開會地點:臺北市遼寧街4524(中山區力行里里民活動中心)

玖、法令諮詢
有關更新相關法令規定可參閱『臺北市都市更新處/法令園地』。
拾、聯絡方式
一、實施者
尚志資產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張瑜恬小姐
聯絡電話:(02)2592-5252 分機2781
二、規劃單位
台北再開發規劃股份有限公司
陳弘毅先生
聯絡電話:(02)2381-8696分機17